恩賜事奉:新一屆執委的誕生

李煥華牧師

新約書信談到恩賜與事奉,大多朝著建立教會這個方向來討論。使徒保羅在林前12 章28 節列舉「恩賜」的項目與教會職事息息相關:「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:第一是使徒;第二是先知;第三是教師;其次是行異能的;再次是醫病的恩賜,幫助人的,治理事的,說方言的。」以弗所書4 章11 12 節更具體說明恩賜的作用是要裝備聖徒,建立其信心,彼此配搭,尋求合一;此外,在通過各項考驗上鍛鍊聖徒的品格,藉與基督緊密相連,教會得以漸漸增長。
在綿延的歷史長河中,富善懍遵堂是一所幼嫩的教會, 17-8 年不算得甚麼。何況我們剛剛搬進林村才不過三年,一切都需要重新學習和適應。然而,麻雀雖小,五臟仍是俱全,教會是上主親自設立的,祂賜予各項恩賜,透過服事,彼此互補和成全。作為一個「人」的組織,教會自必有所限制和缺欠;然而,在祂的保守和帶領下,必有她的生命力和成長的路徑。
據本堂《公司組織章程細則》(以下簡稱「會章」)第12 條,執委兩年一任,意味每兩年便要進行一次改選,讓肢體們按著恩賜,在上主揀選和眾肢體的認定下,在不同崗位中擔任帶領教會的任務。教會對執委角色非常看重,每位執委都是信徒的榜樣,一言一行均有其影響力。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羅列出一系列教會領袖(尤其是監督和執事)應有的品格特質,舉凡個人獨處、人際相處、事奉態度和家庭表現都包含在內。在個人獨處上,凡事要有節制、克己、端正、不酗酒、不打人、不好鬥、不貪財;在人際關係上,不但不說閒話,還要待人溫和,樂於接待;在事奉表現上,除了羡慕聖工,還須善於教導,凡事忠心;家庭表現也不容忽視,保羅強調婚姻忠誠和具備管教兒女能力的重要,因為「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怎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?」(參提後3:1-13)
兩年時間或長或短,因人而異。無人能預知未來發生的事情和突如其來的變遷。然而,既然立志擺上,便排除萬難,憑信踏上,一切交主手中,學效小孩般的單純謙卑和順服,仰望祂引領前路,必能見證祂在我們中間施行神蹟奇事。
據「會章」第15 條規定,執委會為本堂最高執行組織,必須履行條例要求董事履行的一切責任,及製定本堂事工計劃及監管其進展,每月舉行一次例會,全年休會四次。由於執委是經教友投票推選而成,既盛載著肢體們的代禱與信任,也須向肢體們負上其應有的責任;為此,執委並不是要藉此位分為自己爭取權益,反而是學習放下和捨己,以建立生命,成就教會和「他者」的好處為己任,以免迷失於權力和慾念的失衡中。

那誰有資格被提名呢?按「會章」第14條提到:(1)在本堂受洗滿三年或在別堂、別會受洗滿三年並轉入本堂滿兩年之教友;(2)必須全年參加本堂崇拜達三十五週次或以上(選舉前一年六月至選舉年五月);(3)熱心事奉,積極投入聖工。由於教會主要收入來源靠賴肢體們愛心奉獻,作為領袖,若能在照顧家中需要上作聖徒的好榜樣,便能鼓勵肢體們上下一心,為教會需要作出承擔,讓上主的家不致欠缺。近年關注到年長肢體不免在體力上有所限制,凡達70歲以上的教友,可免於擔任執委工作。
再過數周,本堂將會寄發選票予全體具投票權的教友,但願我們無論是否具有投票權或是否參與被選,都一同為這件大事獻上禱告,求主使用我們,建立我們,親自揀選祂忠心的僕人,與眾肢體一同努力服事,榮耀主名。